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承担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前处置之特殊任务,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三大类监督考察手段之行使,检察机关最终依考察结果对特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从性质上而言,监督考察权属于公诉权的范畴。只有通过明晰检察机关角色定位、丰富监督考察的手段、完善检察机关内外监督等途径,才能进一步加强监督考察权的法律规制,完善权力行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