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3年7月26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决定》根据民法典对原条例进行多处修改,主要有:强化了业主共同管理的权利。《决定》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