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个人对经济市场参与程度的不断加深和全球经济时代市场的动荡与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有序退出市场的制度创建需求日益增加。应突破传统观念之困境,回应时代要求与市场需要,正视我国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客观需求,构建系统完备的个人破产体系。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在分析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基础上,从实体与程序的互相配合、法律与政策相互支持等方面构建行之有效个人破产制度。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对立法工作的完善和对法律制度的健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破产制度作为规制商事主体有效退出市场的一项制度,是商事法律制度的重中之重。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失是我国破产制度的一大缺陷,建立完备的个人破产机制是时代的要求和市场的需要,亦是我国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基础保障与客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