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视角,以手工收集的2007-2016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特殊条款为样本,研究公司债特殊条款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以及债券评级的调节作用,并基于公司治理机制和代理冲突角度,探究公司债特殊条款影响会计稳健性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公司债特殊条款数量越多(约束强度越大),发债主体会计稳健性水平越高;债券评级越低,公司债特殊条款对会计稳健性的正效应越大。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水平低以及代理冲突严重的情况下,公司债特殊条款数量对债务主体会计稳健性具有正效应。本研究为不同缔约主体以及政府监管部门防范债券违约风险、治理违约事件、提高债券契约执行效率提供理论参考与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