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发[2018]8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11月22日南京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升审批效率,降低市场准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告知承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下同)一次性告知其办理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