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函〔2022〕1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二、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14.3607平方公里,共两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12.727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新阳大道,南至金桥路以北500米,西至历泉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