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县乡领导干部频现的避责行为,反映了我国公共行政系统调适滞后,掣肘着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乡领导干部容错机制主要承担从避责到担责的"激励"功能,纠错机制主要承担从担责到创新的"学习转化"功能,二者互嵌一体。为进一步完善县乡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正向功能,操作层次规则需要做好边界、选择、信息、报酬、聚合、范围6个方面的制度供给;具体运作机制需要借力绩效评估机制、激励机制、学习机制,并采取渐进调适的方式以实现有效嵌入。容错纠错机制的功能廓析与路径创新,有助于澄清学界的模糊认识,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增效,进一步调动县乡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