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科发〔2022〕11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2021年7月30日修正),加强实验动物废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提升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监管水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实验动物废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