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形成了高涨的妇女解放思潮,但"男女平等"成为社会主导观念,最后在标举男女平权宗旨的国民党执政后,才最终修订颁行了真正实现男女平等财产权的法律。这一法律条文比民间实际情况有所"超前",因而效用性受到限制,但对社会观念及民间习俗变革起到了主导和引领作用。反映了观念、制度和习俗变革之间有一定的"超前"梯度,这是中国社会现代化变革的一个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