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从剩余型儿童福利模式向普惠型儿童福利模式转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逐渐被国家纳入保障范围。目前,我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法律保障,存在法律文件层级低、认定标准不完善、关于撤销监护资格的规定相互冲突、基层儿童工作队伍专业素质不高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法律体系顶层设计,建立综合认定标准,划定边缘保障群体,重构监护机制,完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培训和激励机制,健全工作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