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设立扶贫再贷款,旨在专项支持贫困地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降低涉农融资成本。三年过去,在各级人行和金融机构的推动、配合下,有力地推动了扶贫工作。但部分地区仍存在商业可持续性不强、担保抵押体系不完善、对贫困户支持力度不强、激励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扶贫再贷款使用率偏低,制约了预期效果。文章以沧州市为例,对扶贫再贷款使用率偏低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推广"政银企户保"模式、贫困户与企业额度互通等合理化建议,并探索性的探讨了引入CDS信用衍生品来提升使用率的可能性。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