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清民國時期蒙陝邊界帶的"賠教地"問題,始於光緒二十六年(1900)鄂托克旗爲償付聖母聖心會(Congregation of the Immaculate Heart of Mary)賠款而劃出"賠教地",终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陝甘寧邊區政府將該區域收歸國有,前後歷經近半個世紀。在此期間,聖母聖心會招納民衆,興修八里河水利,從事農牧業生産,改善區域自然條件,形成畸形發展的區域經濟社會。同时,由於聖母聖心會傳教士的强勢介入,打破了蒙陝邊界帶原有的地方政府、蒙旗貴族、地方士紳和基層蒙漢民衆的四元社會結構,導致區域内社會權力結構進行重組,各階層在地方事務的話語權伴隨着土地權屬的更迭、政治局勢的变革而發生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