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给建筑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疫情导致的工期延误、停工损失、费用增加等事项能否适用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则来确定承担人,是当下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文拟从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着手,从法律与造价的专业角度分析疫情之下工程损失的承担原则、范围以及方式等方面,试图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处理疫情损失纠纷提供工程法律与造价管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