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基于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的规定,分析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程序的身份、时间及主要工作。提出要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程序的身份和权利,明确律师有权拒绝作为在场人签字。律师应确实履职,依据法律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作出判断和建议,善用律师的"中间人"身份,做好犯罪嫌疑人和公诉人的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