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办发[2022]7号四川省各市(州)、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四川省政府和重庆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已经川渝两省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