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对政府会计主体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无形资产形成复杂、周期长,在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诸多难点,高校普遍存在未对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进行确认、核算等问题。本文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管理为切入点,以成本绩效为目标,提出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核算框架、流程和具体业务处理方法,为高校无形资产管理提供借鉴,实现科学、客观反映高校研发投入、成果形成及转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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