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中股东债权在特定情形下居次要位,即股东债权人取得的顺序有一定的限制。具体应分析股东居次债权的原因,结合依法约定的股东居次债权、裁定的股东居次债权具体情况而定。本文第一部分阐述了股东债权居次受偿在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的演变;第二部分反思了我国股东债权受偿顺位中的相关问题;第三部分探讨了股东债权受偿顺位中引入居次受偿的路径。旨在为我国破产企业股东债权清偿中债权规范有序的清偿提供一些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