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1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出全国首例"无理由退定"政策,自今年3月1日起,买家在楼盘认购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2018年年底,趁着开发商促销房产,优惠力度比较大(单价便宜1000元),王先生和李女士一起看了某处的别墅房,并各交了1万元的定金预定好房源,一周后再准备交首付款。回家后,王先生的爱人因为不满意别墅的地理位置,不同意购买这套房。交的那1万元定金也打水漂了,开发商不同意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