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关于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学界看法不一,本文以此为切入点梳理了相关理论学说和裁判文书,分析了相关理论的观点理由,并结合招标投标活动的特殊性,呼吁《招标投标法》明确其法律性质,以限制法官自由裁量空间,实现"同案同判"。一、中标通知书法律性质的理论争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但却未规定具有何种法律效力。自该法实施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