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办[2017]9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等文件精神,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医疗联合体(简称"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