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交通结构调整和用地结构调整是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和CO_2排放的重要抓手,这种协同效应非常明显,但在城市群层面还未被量化研究.为此,采用京津冀温室气体-空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综合评估模型(GAINS-JJJ),构建了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群基础排放清单,定量分析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带来的CO_2和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变化情况.结果表明,与2017年相比,2020年政策情景下“2+26”城市的CO_2、一次PM_(2.5)、 SO_2、 NO_x和NH_3的减排量分别为29.1 Mt(相当于2017年排放量的2%)、 203.8(21%)、 281.8(27%)、 485.5(17%)和34.3 kt(3%),排放量较大的城市或部门都实现了较为明显的减排.碳协同减排效益结果显示,产业结构调整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淘汰落后产能、工业锅炉升级改造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取得了良好的CO_2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效应,而不同污染物中NO_x的碳协同减排效应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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