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物权认为物权具有优先效力,这是物权区别于债券的一个鲜明特点。包括物权优先于债权和物权优先于物权两层意思。但是不少学者认为物权的优先性只是因为时间等因素在起作用,实际上物权的优先效力的赋予是考量许多因素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