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宅房地产在购销及保有环节涉及众多的税种,这些税种的税收功能存在突出差异。营业税具有突出的财政收入功能,但在收入调节方面有制度上的缺失;土地增值税具有鲜明的产业调控色彩,但征收办法的缺憾使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预期征收的房产税具有调节收入的功能,但在税制设计上存在征收制度和利益分配重构等制度困扰。建议针对相关税种的功能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改良,以促进我国住宅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