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市政办发[2021]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7月15日西安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办法第一条为切实推进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加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重建,推进生态补偿和环境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