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6年制订的《中华民国宪法》采取内阁制,实权在行政院,总统虽位居元首,但只是"虚位"。蒋介石追求实际权力,对"虚位"不感兴趣,曾拟退出竞选,推荐胡适参选总统,自己改任参谋总长或行政院长,从而改变政府形象,赢取美国好感,以利于争取美援。蒋的提议受到国民党高层的普遍反对,以增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办法扩大总统权力,蒋介石遂接受提名,当选为中华民国首任总统。此举与美国政府的期望相反,国民党政权仍然是"独裁的政权",司徒雷登批评蒋介石"害了他自己,也害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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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