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949年之前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和部队复转的四级以上残疾荣军人员,属于特殊群体。该群体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该群体医疗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与一般公民有所不同,他们的医疗费统筹金,由市(县)财政按照确定的医疗费统筹标准纳入年度预算,所在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统筹金,单位缴纳的医疗统筹金,30%划入个人账户,从个人账户中划出一定的金额参加商业保险公司的大病统筹;70%作为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