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津发改规〔2020〕3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一单尽列、全国统一”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2015年版)》(津发改投资〔2015〕121号),以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