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正法”,即于犯罪之地执行死刑,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在维护晚清统治中起着重要作用。晚清以降,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官员或弃城而逃,或畏葸不前,政府军队节节败退。为改变这种乱象,清政府在官员中大力实行“就地正法”制度。然而该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出现了对文官和武官、高级官员和低级官员审转程序和惩处力度的变化。这种变化是政府适应社会需要进行的制度性调整,也是维护地方统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