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物债区分原则下,关于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许可处分抵押物的效力,应当对转让合同的效力以及物权变动的效力分别判断。抵押权人同意是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追及效力的表征,既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抵押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内,擅自转让抵押财产的合同有效且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受让人因此取得物之所有权。

  • 单位
    太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