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办[2018]9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建立严格规范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