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财政局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中,划分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台账、成立服务小组,各部门加强沟通,以实际行动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更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财政局在2022年8月收到《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建设方案的通知》后,积极联系盟农牧局、盟乡村振兴局、盟市监局、盟工会和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共同商讨工作内容、划分职责、制定工作台账,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