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涉恐融资问题能否解决关系到打击和预防恐怖主义是否有持续性,关系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安全和经济发展。我国现有反恐怖融资立法规定滞后、跨境电子支付和虚拟货币等金融监管缺失、第三方移动支付机构监管责任意识不强,金融创新新业态使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跨境转移问题监管更加复杂化。在借鉴域外国家对涉恐资金跨境转移法律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应构建我国跨境资金转移法律监管路径。我国应新设《互联网金融法》对第三方移动支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进行专门监管规制,在《反恐怖主义法》中增加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等行业性自律组织协助监管义务,建立监管部门与第三方移动支付涉恐资金监测系统的衔接机制,并做好国际监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