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技术使得认识主体问题成为认识论中的突出问题。它使得人作为认识的唯一主体这一认识论共识受到了挑战,随着从弱人工智能到强人工智能的发展,人作为认识主体的含义将产生新的变化。目前的人工智能技术还不具有认识主体的能力,因此更需要我们关注的认识主体问题还是人机之间的认识论分工问题,而这种分工需要建立在技术可能性受价值可能性统摄的基础之上,有了人是目的的价值视角,就会对机器智能及其对认识主体的技术赋能的方向和限度了然于心,从而让信息技术做它应该做的事情,人则始终将主体地位留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