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伴随着基本的科学观念的调整和拓展,以及对于跨种性的第一原理和最高原因之知识地位的重新认识,关于一般存在及其属性和相关公理的探究由《工具论》中具体科学之外的辅助性学科上升为《形而上学》中的普遍科学。作为普遍科学的形而上学,它的主导性探究方法不是适用于具体科学的证明方法,而是《工具论》中方法论意义上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既体现于《形而上学》第四卷不矛盾律的论证方面,也典型地运用于核心卷次之一即第七卷关于实体问题的探究过程。通过辩证性探究所揭示的形而上学各种第一原理是相互支撑的,但并不存在那种由高到低的严格层级秩序;它们的确定性也不同于具体科学那种证明性推理的确定性,而是在于通过少数几个最一般的原理,就可以为所有的存在物从根本上提供一种普遍的可理解性。另外,亚里士多德关于形而上学第一原理的探究所蕴含的知识论立场,乃是一种“可优化论”(optimizabilism)或“可完善论”(perfectibilism),而非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