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刊综合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范管理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防止活动项目过多过滥,切实减负。《办法》对申请举办竞赛的组织主体、申报依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竞赛组织主体应为在中央编办、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主办方必须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专业影响力和学术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