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制度作为民法和刑法的共有保留内容,在法律适用和行为的合法性标准认定时,有分离亦有融合。司法实践中,民事正当防卫认定难、结果倾向明显等阻碍了制度的适用和发展。民事正当防卫制度的价值体现在权利的自我保护与实现,以及自由、正义的追求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因而激活民事正当防卫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激活民事正当防卫制度,不仅要充分借鉴成熟的刑事理论成果,而且需要从制度本身出发,考量认定防卫限度范围的因素,完善制度的体系化和类型化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