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闽政文[2021]386号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请示》(岚综管[2021]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请认真组织实施。二、《纲要》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平潭开放开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