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全面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决定实施2023年度“天池英才”引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