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果关系是刑法的核心问题,因为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两大法系不断修正旧学说与创设新理论,目的就是为司法实践解决该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在解决因果关系的问题上,英美刑法的因果关系理论更注重解决方法的高效性与合理性,从事实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双层次综合考量各因素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最终确定具有刑法学意义的可责性的实行行为。"蓄意结果规则"就是这一思考方式的具体体现。比较研究两大法系对于同一问题的不同分析逻辑方式和解决路径,可以为我国司法实践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