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4年,迈出大学校门的胡芳来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在19年的工会职工维权工作中,她始终以“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自己工作的目标和出发点,始终牢记为职工说话办事、帮职工维权工作理念,为职工和基层工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她先后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咨询8521人次;参与调处劳动争议案件401件,为职工代写法律文书195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