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5年7月10日,黄河在山东鄄城董庄决口,导致鲁南、苏北数县遭受严重水灾,损失惨重。丰县位于江苏省西北端,靠近南四湖,地处黄、淮两河泛滥区的交界地带,受水灾威胁很大。黄河决口之水南下或南四湖湖水外溢,都会使丰县面临危险。以黄体润为代表的丰县县政府、县党部公职人员最初对黄河决口并未足够重视,行动缓慢,直至洪水侵入县境后才迅速采取行动。在与洪水博弈的过程中,黄体润等人逐渐变被动为主动,将应急抢险与防患未然相结合,发动全县各区征工兴筑新堤、修补旧堤,根据形势变化调整策略、灵活应对,并在灾后依照上级机构的布置及时开展赈济工作。丰县在此次水灾中的遭遇和作为,既提供了一个微观案例,有助于我们探究一个县对水灾的应对过程,也启发我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对国民政府基层行政体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