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网络异化作用下,恶势力组织特征要素嬗变为松散组织性、群体流动性和群体威权不确定性,需借助法教义学方法予以厘清:实质判断下成员之间形成有机结合体应当认定为“经常纠集在一起”;类型思维中网络恶势力组织统摄网络恶势力团伙和网络恶势力犯罪集团;网络恶势力组织是恶势力组织的新类型,网络异化作用不会改变成员结构;固定成员应以主观明知、实际行为和排除条件三者来界定;纠集者的地位不确定性需以综合论来把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