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循证警务已经在一些欧美国家兴起近十年,其基本理论已趋向成熟,实践上也已积累较多经验,但在我国仍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循证警务模式能引导科研工作者与公安机关更密切地合作,产生出更多具有优质证据的研究成果,帮助民警建立自己的循证警务知识体系,转变部分民警对公安经验过于迷信和对科学研究的偏见,通过建立新的激励机制引领全体民警在智能警务和队伍管理变革中从被动应急式警务模式向积极主动的打防管控警务模式转变,使警力、物力、财力资源在公安工作中得到最优化的配置,达到公安工作可持续、集约化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