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契约是在长时期的文学活动中形成的一些具有基础性、规范性、示范性意义的准则或传统。文学契约既具有历史连续性,又表现出时代色彩。文学契约的形成,保障了文学的持续再生产,推动了文学经典的诞生,也使文学在社会文化结构中占有独特位置,形成了自身的话语表达空间。迄今为止,以"人"为创作主体的写作行为仍然是这份文学契约的起点,并相继扩展至在文学传播、文学批评和文学史研究等领域。随着人工智能写作的发生,新的写作主体开始成为人们的关注重点。这个事实或事件,动摇了以往文学契约的稳定性与可靠性。人工智能写作的发生,既是审视以往文学契约的契机,也是重建文学契约的契机,同时也使我们再次思考写作之于人类的重要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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