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乳腺增生症命名繁多,病理形态多样,可分为囊性增生和腺性增生。囊性增生以乳腺导管扩张和导管上皮增生为主要改变。腺性增生以乳腺小叶和结缔组织增生为主要特征。ICD-10以组织病理学对其分类,乳腺囊肿编码N60.0,其他囊性增生症编码N60.1,硬化性乳腺腺病编码N60.3,其他腺性增生编码N60.2。乳腺囊肿和硬化性腺病分别是囊性增生和腺性增生的晚期形态。乳腺增生症各型病理变化可单独存在,也可同时出现。编码时应查看具体病理类型,针对主要病理类型进行编码。不同病理类型构成大致相当时,编码乳腺增生症晚期形态。诊断名称仅是编码的重要参考,应与临床科室和病理科多沟通,以病理为依据,按照ICD-10规则正确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