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新诉讼类型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在司法实践运行中存在对于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认定不明;受案范围存在争议;法院裁判适用的法律依据不统一等问题。应通过明确检察机关的诉讼地位;科学合理把握受案范围;统一法院裁判适用的法律依据;明确食药品领域案件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明确环境资源领域案件的判决结果以保障执行效果等措施,以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