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总结临床病例,探讨烧烫伤患者在合并颌面部骨折的情况下如何合理选择骨折复位时机。方法选取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烧伤整形科2003年6月至2016年8月收治的烧烫伤患者合并颌面部骨折病例,符合纳入标准的共48例,其中男32例,女16例,年龄1745岁,平均(35±12)岁。下颌骨骨折36例60处,上颌骨骨折12例20处。烧伤面积34%76%总体表面积(TBSA)。两组患者均进行烧伤治疗和颌面部骨折治疗。根据患者骨折复位手术时间分组:治疗组:休克期后感染期前(伤后13 d)手术;对照组:休克期后(伤后46 d)手术。对比两组患者术后切口感染率、内固定感染率和平均住院时间。对观察指标采用SPSS 16.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χ2检验或Fisher确切概率法检验。结果治疗组患者术后切口感染率7.69%、内固定感染率0、平均住院时间(30±3)d,分别低于对照组的术后切口感染率36.36%、内固定感染率18.18%、平均住院时间(47±4)d,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χ2=3.430、1.976,t=7.949,P值均小于0.05)。结论烧烫伤患者合并颌面部骨折,在休克期之后感染期之前(伤后13 d)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既可以降低颌面部手术感染的发生率,又能早期实现经口进食,为患者提供良好营养支持,更好促进烧伤创面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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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放军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