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档案公开制度是数字化时代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关键手段,也是公民知情权得以行使的重要体现。从立法规定和司法运作看,我国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档案公开制度尚存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开对象范围较为狭窄,公开渠道不甚畅通,公开范围与隐私权保护界限不明。究其根源,乃相关立法不够完善、司法实务部门对其功能定位狭窄、专业化配套机制不甚完备所致。为更好地发挥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档案公开制度的作用,应坚持司法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保护衡平原则,完善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档案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诉讼档案系统,规范民事庭审录音录像流程,加强法院人员信息化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