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具有广泛共识的、科学的、可操作的价值评估体系,是我国非遗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体系建设亟待突破的重大任务。建立完备非遗的价值评估体系,迫切需要在评估的主体、视野、原则、标准,以及评估的程序、规则和纠偏机制等核心环节取得创新性突破。在评估少数民族非遗价值的所有环节,应努力缩小文化主人和文化他人之间悬殊的地位落差,消除文化他观视野话语对文化自观视野话语的遮蔽,建立起文化主人和文化他人同时在场的机制,疏通文化主人平等表达意愿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