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请教各位老师,行政机关或者是事业单位申请转让不动产的,需不需要提供财政国资部门的批文?没有规定要求。行政机关的不动产都是属于地方国有的,单位可以自行处分吗?出售还是取得?不行,必须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法律没有规定登记机构需要审查这个。需要不需要批,和登记部门要不要收,是两码事。收件清单里面有没有这个要件。关键看地方部门是否涉及联动机制。